刷——
厚厚的窗帘突然向两边分开,响晴的阳光,顿时刺得林志眯上了双眼。
他将一只手搭在眉弓上,从七楼的角度望下去,马路上那些“人”的相貌,模糊而不真切。
这是乌蒙高原上的一座五线城市,城建规模不算太大,也不算太小,新城区这边高楼林立,虽说千篇一律的毫无灵魂,却也熠熠生辉。
十七八只白鸽划过蓝天,悦耳的哨音由东至西,一切和半年前比较起来,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。
只是,整座卫城除了他以外,好像再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活人了。
“我不怕死,我只怕大家都死了,就剩我一个人活着。”
他魔怔似地站了一分多钟,脱下七分袖的篮球衫,转过身来,直挺挺地往前一扑,做起了俯卧撑。
一个、两个、三个、四个五个……
做到第三十个的时候,他用力一撑站了起来,使劲弓起手臂,看着隆起的肱二头肌,嘴角抽了抽——如果这也算笑的话,那这笑容....只能令人心头发凉。
接着,他双腿一曲,腰部带动大褪的力量,跳上一米多高的桃木餐桌,跳下来,跳上去,再跳下来,再跳上去……
弹跳力,是全身力量、跑动速度、反应速度、身体协调性、柔韧性、灵活性的综合体现。
强健的身体,在以前只是让人赏心悦目,如今,是活命的本钱。
林志做得加倍卖力,头上、背上,肌肉紧绷的大褪上,渐渐沁出了细密的汗珠。比起半年前,他此时的身体素质,也不可同日而语。
跳到第五十个,林志休憩片刻,走到墙角,轻轻一跃,双手抓住一根短短的铁棒,做起了引体向上。
铁棒一头打进墙体,另一头搭在窗户上头的窗框上,以前这根铁棒的用途,是用来吊花盆的,如今,成了林志的简易单杠。
花盆则胡乱地摆在电视柜上,一株淡绿色的紫罗兰,早已经枯萎死去。发脆的枯枝,和楼下的活死人一样,毫无生机,让人齿冷。
二十个引体向上一气呵成,林志轻轻落下地来,虽说满头大汗,但运动后大脑分泌的多巴胺,让他整个人感到少有的轻松和愉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