碧水县父母官,县令严正清,大步走上主审位。
“啪!”
醒木一响。
“带尖夫银妇!”
话音刚落,两名衙兵拖着一个硕大的麻袋,步入堂中。
那麻袋中装的正是人犯。
大奉朝历来对待通奸犯科者,便是不当人对待。
“原告何在!”
“草民杨作山在此。”
一弯着腰,走着路都大喘气的秃头老登来到堂中。
此人正是杨金氏的丈夫,也是此案的原告,杨作山。
老而不善,满脸的凶相。
“原告有何诉求,可先行讲来。”
“大人,贱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,但草民娶时花费颇重,和家理应赔偿草民的损失!”
“合理。”尤师爷说道:“杨金氏乃原告之财物,如今被和家侵占,理应加倍赔偿。”
陈益壮问道:“大奉朝律令中何时有女子乃财物一说?”
尤师爷争锋相对道:“我大奉朝律令上明确,女子贱如猪狗,猪狗可为财物否?”
“那要照你这么说,尤师爷,你娘你祖母,是猪还是狗?那生下的你,又是何物?”